碩士班
畢業公告事項

113學年度畢業規定及手續

畢業生問卷調查(網路填寫)

 

下列為畢業相關辦法請至教務處【相關法規】查詢:
1.國立臺灣大學學則

2.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

3.國立臺灣大學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

4.國立臺灣大學博、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

5.國立臺灣大學碩、博士生學位考試審查費、論文指導費、校外委員交通費致贈標準

 

入學手冊
碩士班生活概述

入學前

(一)學長姐迎新

(二)選出班代並合辦財金所碩士班招生說明會相關事宜籌畫

PS:僑生、外籍生、陸生選組表 需於開學第一週內繳交正本(雙面列印)

 

研究生一年級

(一)    參加指導教授座談會

(二)    舉辦財金所碩士班招生說明會

(三)    修課資訊:碩士必修科目表 (需於研一結束前完成學術倫理相關課程規定)

(四)    論文指導教授申請 (入學後開始申請至隔年4月底前完成)

財金所論文指導教授申請辦法 

(五)    直升相關辦法

財務金融所碩士班肄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

國立台灣大學碩士班肄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

 

研究生二年級

(一)    論文審查

研二上學期12月底前完成第1次論文審查

研二下學期4月畢業申請前完成第2次論文審查

(二)    畢業申請與離校相關:畢業規定及手續 (英檢成績單需繳交正本驗證)

(三)   其他注意事項:

  • 無法如期舉行口試,要填寫撤銷申請書(myntu申請或上研教組下載紙本填寫),否則將以一次不及格論。
  • 口試完畢但不辦理畢業(如交換學生),需填寫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 (myntu 申請)。提醒您,當您要畢業的那學期,需另繳交【本學期要畢業申請書】,方能申請畢業。

 

研究生助學獎勵金

1.教學助教:由系辦公告後徵選適合人員擔任 (勞雇型兼任助理-教學助理)。

2.兼任研究、課程與值班助理:由老師指定安排助理。相關工作須由老師、系辦與同學以書面勞動契約協定 (勞雇型兼任助理-教學助理兼行政助理)。

3.其他職缺:若有其他職缺將以e-mail公告給同學申請,擇優任用。

相關聘任,帶同學與老師談定後,下載下列表格與附件辦理聘任。文件若不齊全者,無法辦理聘任。

臺大財金所研究生獎勵金施行辦法

研究生獎勵金系所自聘流程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