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起日:2012-10-23
發佈日期:2012-10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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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2-12 更新
【 Mentor Program 】
· 一、活動內容 本系的宗旨在於培養優秀金融人才。要達成此目的,除了教授金融專業知識之外,讓學生具備金融業從業人員所應有的職場素養與視野也非常重要。然而,只靠正規課程來培養學生的素養與視野並不足夠,也需要透過類似師徒制的設計,讓學生直接向成功的金融家請益,接受其教誨,並在其身旁學習,觀察其如何從事各種管理工作。這樣的學習方式不僅能讓學生更瞭解金融業實務,更重要的是學生能由成功典範的身教中,學習到寶貴的智慧與優秀金融從業人員應具備的素養。
· 二、說明會 時間:101年10月23日中午12:30 地點:管理學院一號館104教室 注意:未參加說明會,不得參與本活動。
· 三、活動方式 Mentor Program活動時間為一學年,內容包含演講、近身學習與分享會。 1. 演講:每月邀請一位師傅演講,所有錄取本活動的學生必須參加。 2. 近身學習:進行方式由師傅決定,強調言傳身教,培養國際素養。每一學生活動時數10小時,時間與地點由師傅決定。 3. 分享會:本期活動結束後辦理分享會。參與學生需上台分享所見所聞,並繳交心得報告(含學習成果與各場演講心得)。
· 四、學生來源與甄選方式 (一)學生來源 限本系大四與碩士班學生(不含延畢生),至多招收25人。
(二)甄選方式
(三)學生權利義務與規範 (1) 權利 1、錄取學生可獲得向師傅近身學習的機會。 2、得參加本計畫舉辦的演講活動。 (2) 義務 1、錄取學生應全程參與所有活動,不得遲到、早退。 2、期末應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報告,並於分享會中發表。 (3) 規範 1、本計畫僅限錄取生參加,學生不得請求師傅讓其他人加入。 2、配對完成後,學生應聽從師傅的指導,不得要求更換師傅。 3、不得要求師傅協助覓職、提供實習機會、給與贊助金等。 4、未參加任一次本計畫演講活動者,一律逐出師門。 5、未繳交報告者,畢業時不得辦理離校手續。 6、禁止任何不當行為。 7、重然諾、守信用、尊禮節。
五、繳交文件
申請文件請於10月31日前交至系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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