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起日:2024-09-24
發佈日期:2024-09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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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25 更新
113學年度「臺大校長獎」申請公告
113學年度「臺大校長獎」即日起開放申請,請有意申請者詳閱以下說明,於10/4(五)下午5:00前,繳交紙本申請資料到管院一館8樓財金系辦,逾時不候。 【申請對象】 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(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學生),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且未受懲處者。 【獎勵名額】 113學年,本系至多7名。 【獎勵方式】 由本校頒予獲獎者獎狀,並發給與獲獎者所屬學系前一學年學雜費全額相同之獎學金。 【財金系評選條件】 申請者必須符合以下第一點之成績要求,及第二點至第八點之其中至少一點: (一)前一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 GPA 達 4.0 以上。 (二)參加大專生科技部計畫,有卓越學術研究表現者。 (三)參加世界性或全國性競賽活動有特殊優異表現者。 (四)參加商管領域商業競賽有獲獎表現者。 (五)擔任系學會幹部,認真服務盡責者。 (六)有具體社會服務成就、志願工作服務事蹟者。 (七)其他傑出表現值得特別表揚者。 (八)前一學年度獲得書卷獎者。
【兼領限制】 獲獎者於113學年度不得兼領本校傅鐘獎學金。113學年度本獎、海推獎學金及國際學生助學金僅限領取一種。 【應繳資料】 (一)台大財金系校長獎申請書(如附件)。 (二)歷年成績單正本。 (三)操行成績證明書。 (四)其他有利申請文件或證明影本。
【附件】 歡迎同學踴躍申請!如有問題可來信:aliciachou@nt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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