碩士班(R06)畢業公告事項

碩士班(R06)畢業公告事項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最後更新日108.02.14

 

網站公告:https://management.ntu.edu.tw/Fin/page/index/page_sn/1786  

 

107學年度碩士班擬畢業申請相關事項如下,請同學注意,所有表格請同學自行下載:

1. 107學年度學位考試支各項辦理截止日期如下:

申請截止日期 :108年4月25日 (由班代統一收齊送至系辦)

撤銷截止日期 :上學期 108年 1月25日 下學期108年7月25日

舉行考試截止日期 :上學期 108年 1月20日 下學期108年7月25日

繳交論文截止日期 :上學期 108年 2月1日 下學期108年7月25日

2.參閱學校相關畢業規定: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國立臺灣大學博、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

3.若有表格無法讀取者,請自行至研教組網站下載:

 

一、論文審查:於研一下12月及研二上4月分兩次辦理。由研二班代表,全權負責。

二、畢業手續:學位考試

1. 申請:申請期限前(108.04.25以前),需將下列資料送回班代統一收齊,以便申請。

A碩博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書(台大首頁~在校學生~學生專區~課務資訊~「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書」上網填寫列印後交至系辦)

B學分採計自審表成績單學分統計審核表各一份(成績單請至系辦領取,並自行填寫完畢)

C論文審查同意書 (12月份與4月份,論文審查兩次者,無法申請畢業)

D英文檢定通過申請表英檢成績單影本雙面列印(需檢附正本查驗)

E口試委員名單 (本單據口試完後,連同收據繳交)

 

2. 必修學分表:105年碩士班畢業學分共42學分(不含論文6學分),各組學分要求如下:

財務金融組:共同必修6學分,組訂必選15學分,選修24學分,畢業學分42學分。

財務工程組:共同必修6學分,組訂必選15學分,選修21學分,畢業學分42學分。

風險管理與保險組:共同必修6學分,組訂必選15學分,選修21學分,畢業學分42學分。

R06必修必選科目檢視表 (必修科目抵換須提報告書)

3、學分抵免相關規定:

A. 經(89.11.1財金系第三次系務會議通過)本所課程經申請核可後准予抵免而免修,但學分不能抵免,須與碩士班召集人討 論另修其他課程補足學分,總畢業學分維持不變。

B. 欲辦理抵修之課程,需符合下列相關規定:

A:請於學校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。

B:附上抵修申請書、成績單正本

C:附上課程證明:需原學校證明該課程開設予碩士班學生修習。

D:修課成績需於70分以上

C. 英文檢定通過規定如下:

A:需於每學期申請畢業時間結束前,可提供成績單證明者。

BTOEFL IBT需79分以上或TOEIC 780分以上,雅思 6.5或 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通過。

C:填寫英文檢定通過申請表,與英檢成績單影本雙面列印一份,並附正本查驗。

D: 英文檢定視為必修,沒通過同學,視為必修有一科未過,便無法畢業,需填寫『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(myntu)』。

4. 畢業口試:畢業口試日期系上統一訂於6月第一週。這一週口試的學生,可委請系辦統一借教室。

若於其他天口試同學,請自行至院辦借教室後,以e-mail通知系辦。

*【口試委員】:依據規則: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,應依左列規定辦理:

A、由校內外教授或專家三至五人組成,由校長遴聘,並由所長指定一人為召集人,但指導教授不得

   擔任召集人。

B、校內外委員應具備左列資格之一:

(一)曾任教授、副教授或助理教授,擔任與碩士學位候選人所提研究論文相關之學科教學者。

(二)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、副研究員或助理研究員,對碩士學位候選人

所提研究論文學科有專門研究者。

(三)在學術上有卓越成就,並對碩士學位候選人所提研究論文學科有專門研究者。

C、學位考試委員資格由碩士班委員會核定後請校長發聘。

D、本校兼任教師得為校外委員。聯合指導教授均視為校內委員。

*【口試費用】:請核對論文審查費致贈標準,否則若有錯誤,自行負責。

1.審查交通費及指導費收據(請參閱論文審查費致贈標準並自行確認收據上畢業年度)

2.口試費用將會匯入老師的郵局、華南或玉山戶頭,口試委員務必填寫,同一天同一位老師僅可領一次交通費用。也請同學特別注意請勿先墊款

3. 費用計算方法,請詳閱論文審查費致贈標準,外校老師的交通費以任職學校為主並須註明職稱

4.口試委員需要簽名之單據:1.『口試紀錄表』、2.『碩士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』及 3.『審查交通費及指導費收據』4.『口試目標成效評量表(新)(本檔案參閱信件附件))』

5.論文寫作:請參閱圖書館論文格式。

6.口試完畢:口試完後,請將『口試紀錄表』、『口試委員會審定書(簽名)』及『審查交通費及指導費收據』、『口試委員名單』』共四種表單送回系辦。

三、離校手續:

1.請於財金系網頁登錄論文上傳資料

2.請於台大圖書館登錄論文資料圖書館需交論文黃色平裝本2本)。

3.並於財金系網站系友會網站上登錄系友資料。

4.至系上繳交 繳交

  1.黃色平裝本1本(內含光碟1片裝在棉套哩,光碟封面與檔案請用學號姓名

  2.畢業生問卷調查

  3.『口試目標成效評量表(新) (已經e-mail)與研究室及置物櫃鑰匙。

 後至系辦辦理線上離校手續。

 

恭喜你畢業

四、注意事項:

1.無法如期舉行口試,要填寫撤銷申請書(myntu 申請),否則將以一次不及格論。

2.口試完畢但不辦理畢業(如交換學生),需填寫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(myntu 申請)。

若有任何問題,請洽系辦助教 李珮琪 33661100轉15。